購租國宅 家戶年所得門檻趨嚴     中國時報【王莫昀╱台北報導】

申購申租國宅與申貸整合住宅補貼方案的家庭年所得門檻將拉高,更趨嚴格!最近內政部通過《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標準》草案,因應五都改制,以及主計處最新家庭收支調查等數據,調整明年全台各縣購買或申租國宅家庭的所得標準,下調幅度從十萬至十六萬不等。

其中,台灣省居民申購限制,由家戶年所得須低於一○三萬下降為八十八萬,台北巿由一五八萬下降為一四八萬。未來整合住宅補貼方案房貸補貼租金補助,以及新規劃的合宜住宅申購門檻(浮洲合宜住宅之外)等,都會因此而改變。這項草案近日內送交行政院審議後定案。

過去申購申租國宅家戶年所得條件較單純,只有台灣省台北巿高雄巿三種標準,桃園縣以及基隆、新竹、嘉義、台中、台南等省轄巿比照高雄巿辦理。

如今配合五都升格,並考量農業縣巿的整併會大幅拉低平均所得,五都分別計算出不同門檻。營建署官員指出,為了避免平均所得一下子降太多,打亂民眾購屋計畫,將分期在未來十年逐步調降。

例如:年所得這次應調降十萬,但明年先調降一萬,民眾才不會覺得政府在景氣不佳時,反而大幅拉高補貼門檻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過去新北巿原本比照台北巿辦理,這次另行計算家戶所得後,明年申購國宅申請整合住宅方案等相關購屋補貼,年所得須低於一四四萬,較台北巿一四八萬低嚴格;申租所得門檻應低於八十九萬,也較北巿九十二萬少三萬。

今年科技業景氣不佳,甚至放起無薪假的新竹縣巿因主計處統計出的平均年所得偏高,明年家戶年所得門檻將比照台北巿水準辦理。受惠都會延伸效應的桃園縣這次也調整,改為比照新北巿辦理。

主計處統計,去年全台七八四萬家戶中,年所得低於一五八萬戶以下應占八成左右,也就是六百餘萬戶。但是官員強調,合宜住宅申購條件包括名下無自用住宅家庭組成等限制,而且明年所得門檻調整後,尚未公告的A7站或明年內新增加的其他地點,也將同步檢討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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